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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实施方案

2014-11-25 19:41:54 撰稿: 编辑: 浏览:
(试行)

本科生和研究生各党支部、团支部、班委:

为深入贯彻执行团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的意见》精神,按照中宣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关于组织开展大学生暑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精神和学校团委有关部署,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就我院开展2012暑期大学生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的有关事宜做出如下部署。

一、活动主题:科教兴鲁 惠及三农 勇于实践 奉献社会。

二、组织领导

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学院科技创新、教学与社会实践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由团总支具体组织实施。

三、团队组织要求

1、每支团队必须至少配备1名专业教师担任指导教师,指导教师最好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职称。

2、每支团队必须由1名专业教师(可由指导教师兼任)或团干部、辅导员担任领队,领队原则上要全程参与团队的实践活动。

3、每支团队人数控制在5-15人(不含指导教师、领队)。活动开展时间(不含来回路途时间)不应低于一周,其中以岗位体验为主题的团队实际体验时间不应少于两周。

四、团队类别与团队级别

1、资助团队类别:

①“项目化”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包括社会调查、专题调研、政策宣讲、文化传播、科普宣传、支农支教、帮残助困、勤工助学、法律援助、医疗卫生服务、培训指导、课题合作、科研攻关、科技指导、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创业实践等。

②“体验式”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包括专业型岗位体验、非专业型岗位体验及就业创业见习等。

③“综合型”社会实践活动团队。活动主题可涵盖项目化实践与体验式实践的内容,做到学生实践与教师实践结合、社会需求与教师科研结合、社会实践与就业见习结合。

2、资助团队级别:包括校级团队(跨学院组织的团队、校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组织的团队、有关职能部门组织的团队)、院级团队(由学院不同年级、不同专业或不同学历层次学生组织的团队、院级学生组织及学生社团组织的团队)和支部级团队(某年级或班级党支部或团支部组织的团队)三类。

五、立项程序及日程安排

1、学院将按照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与帮助学生联系社会实践接收单位,组织团队,为学生开具2012年暑期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介绍信(见附件2),由学生自主与实践接收单位进行联络,取得实践接收单位的接收证明(见附件3),无接收单位的团队不予立项,特殊情况请电话说明。

团队组织的基本要求是:组织主体为班级、党团支部、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课题组等,队员人数在5-15人(不包括指导教师、领队,少于5人或多于15人不予立项),有1名以上指导教师(含1名),有一名领队,有1名队长且队员有明确分工,有相对固定的实践区域或者接收单位,有一个专题调研或社会调查课题,有预期的实践成果,活动时间不少于一周,最终须形成至少1篇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

2、立项申请:6月15日(周五)上午10点前,有意申请暑期社会实践立项的团队请提交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申报参加院级立项评审的团队要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填写《金融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团队实践活动策划书于6月15日上午10点前报送团总支,电子版同时打包发送至邮箱20033418@sdufe.edu.cn,标注“团队名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书”字样,联系人:陈老师,电话:89707132(67132)。

各团队在命名时请注意以下要求:

①团队全称:请以学院名称引领团队名称。如为团支部组队,请以“学院+团支部名称”引领团队名称。请在名称内注明团队要前往实践的具体地区(省内:地级市+区(县、市),省外:省、市、自治区+地级市)或企事业单位名称,省内如“赴青岛即墨”,省外如“赴湖北武汉”,企事业单位如“赴东营海王化工”。跨区域实践团队也可省略区(县、市)或地级市甚至省、市、自治区名称,也可同时出现多个区域名称。

请在团队名称中写明团队实践内容和实践主题。举例:金融学院“新知青”赴临沂支农支教实践团。

②接收单位全称或接受个人姓名:请各单位认真填写该项,如无固定的接收单位或个人,请填写“无”。

③团队类别:请各单位严格审核申请团队类别,严格按照、“项目化”社会实践活动团队、“体验式”社会实践活动团队和“综合型”社会实践活动团队这三个类别如实填写。

④实践主题:各实践团队只能围绕1个主题开展活动。

3、立项评审:6月15日—6月20日。包括初审、书面评审、答辩评审和立项公示四个环节。学院对申报团队进行初审,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初审团队的申报材料进行书面评审,最终评出约10支院级立项团队,在全院公示。

4、项目启动:6月20日—7月上旬。与立项团队负责人签署立项协议;为立项团队发放启动经费;举办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培训会及出发仪式。

5、项目实施:7月初—8月底。各实践团队按照活动规划、工作计划、日程安排到接收单位或社会实践基地开展社会实践活动。

6、项目结题:8月底—9月中旬。新学年开学后,立项团队结合2011—2012学年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交流总结及评比表彰的各项要求,真实、准确、详细、完整填写《山东财经金融学院大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团队立项资助结题书》(见附件5),并提交立项结题报告(包括团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团队专题调研报告或社会调查报告、团队成员个人小结及取得的实践成果辅助证明材料等)。在审核书面材料的基础上,举办立项结题答辩会,评定结题成绩,同时,立项团队参加年度社会实践活动优秀团队以及暑期优秀社会实践报告的评比,并择优推荐参加省里的评比。

7、经费报销:学院将根据立项结题成绩、团队活动成果成效、活动地域及实际花费额度等为学校立项团队报销活动经费,没有按期完成立项或未按要求完成结题的团队追回启动经费。经费报销将严格遵照预算,预算未列支的项目、不符合财务规定的票据、日期与预算不符的票据以及与社会实践无关的票据不予报销,不允许更换和补充,因此产生的经费损失由团队自行承担。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在填写《金融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时要积极和任课老师联系,争取获得任课老师的帮助,请他们担任指导老师。

2、每个班级、每个校区学生会和研究生至少组织一个团队。

3、每个团队填写《金融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见附件1)。2012年6月15日之前将《金融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交到各校区团总支,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陈静老师工作邮箱(20033418@sdufe.edu.cn),抄送到金融学院学生会秘书处邮箱(jinrongmishuchu@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团队名称--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书”。

4、各团队在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期间,要制定应急预案,注意安全,避免各类事故发生。

5、凡是提交《金融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的同学,经辅导员老师初审,队长综合测评加1分,团队成员综合测评加0.5分,被评为学院重点团队的队长综合测评加2分,队员综合测评加1分。获得学校及以上奖励者,按照《学校奖励办法》执行

6、未尽事宜按照《山东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学与社会实践活动管理规定》执行。



附件一:金融学院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立项申请书

金融学院

201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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